寧安:古老、美麗、富饒的寧安市位于黑龍江省東南部,東西長約140公里,南與吉林省接壤,北與牡丹江市相連,總面積7924平方公里,屬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,春秋短促,冬夏分明。年平均氣溫13.5℃,無霜期135天,年平均降雨400-600毫米,年平均日照2,638小時,素有黑龍江小江南之稱。寧安市屬于低山丘陵區。境內峰巒起伏,山川交錯,丘陵廣布。市內最高點在西部邊界大禿頂子山,海拔1,559米,最低點在北部邊界的溫春江橋南岸,海拔241米。寧安地貌呈“七山一水二分田”格局,轄7鎮5鄉共244個行政村,總人口44萬人,其中農業人口29萬人。
[建制歷史]寧安歷史悠久。遠在30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末期,鏡泊湖畔和牡丹江流域就有人類活動。商、周時期是肅慎人故地,兩漢至魏晉為挹婁人居地,南北朝時屬勿吉人之拂涅部,唐為渤海王國,建都于今渤海鎮內,稱上京龍泉府,遼屬生女真居地,金屬上京會寧轄地,元為總管軍民谷千戶所,明初為奴兒干都司統轄的衛所,后為寧古塔路。清順治十年(1653),設昂邦章京衙署,在舊寧古塔城治事。康熙五年(1666)年,寧古塔將軍衙門遷至今寧安城址。康熙十五年(1676年,寧古塔將軍駐地遷至烏拉(今吉林市)留副都統鎮守。雍正五年(1727年)置泰寧縣,與副都統同城治事。雍正七年(1729年)裁縣。光緒二十九年(1903年)設寧安府,始有寧安之稱,旋改綏芬廳,綏芬廳和副都統同城治事。光緒三十三年(1907年)裁副都統,地方軍政要務統由綏芬廳署理。宣統元年(1909年),升綏芬廳為綏芬府。宣統二年(1913年),改為寧安縣公署。民國18年(1929年),改為寧安縣政府。民國21年(1932年)5月日本侵占寧安后,稱寧安縣公署。 1945年8月17日,寧安解放,11月成立寧安縣革命民主政府。1949年10月1日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改稱寧安縣人民政府,屬松江省。1954年8月屬黑龍江省,1983年10月1日劃牡丹江市轄縣。1993年撤縣建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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