喀什地區地處歐亞大陸中部,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北部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南部。地處在東經71°39′~79°52′,北緯35°28′~40°16′之間。東臨塔克拉瑪干大沙漠,東北與阿克蘇地區的柯坪縣、阿瓦提縣相連,西北與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的阿圖什市、烏恰縣和阿克陶縣相連,東南與和田地區的皮山縣相連。喀什地區西部與塔吉克斯坦相連,西南與阿富汗國、巴基斯坦國接壤,邊境線總長888千米。周邊鄰近國家還有吉爾吉斯斯坦、烏茲別克斯坦、印度3個國家。全區總面積16.2萬平方千米,東西寬約750千米,南北長535千米。
2005年底,喀什地區下轄1個市和11個縣,即喀什市、疏附縣、疏勒縣、英吉沙縣、岳普湖縣、伽師縣、莎車縣、澤普縣、葉城縣、麥蓋提縣、巴楚縣、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。喀什市是喀什地區的政治、經濟、文化中心,也是新疆唯一的中國歷史文化名城。全區共有8個區、26個鎮、4個街道辦事處、141個鄉、2 310個村民委員會、96個居民委員會。全區有全民所有制的農、牧、林、漁場 60個。在喀什境內還駐有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第三師所轄16個團場以及自治區屬管單位、農場、石油基地、軍事機關等單位。
喀什全稱“喀什噶爾”,意為“玉石集中之地”。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已有2 000余年。在秦末漢初,喀什為西域三十六國的疏勒(今喀什市、疏附縣、疏勒縣、伽師縣一帶)、蒲犁(今塔什庫爾干)、莎車、依耐(今英吉沙)、子合 (今葉城)、西夜(今莎車城南)等諸國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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